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

社保代理,劳务派遣,业务代理,人力资源服务
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站内搜索
 
首页 > 采购清单 > 南京社保代理,南京社保代缴,社保服务,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问题
南京社保代理,南京社保代缴,社保服务,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问题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产 品: 浏览次数:68南京社保代理,南京社保代缴,社保服务,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问题 
需求数量: 1000
价格要求: 40
包装要求:
所在地: 广东广州市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0-10-19 13:25
  报价
详细信息

关键词:南京社保代理,南京社保代缴,南京职工社保代理,南京分公司社保代理,南京办事处社保代缴,南京个体户社保代缴,代买南京社保,代办南京社保,办理南京社保。

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问题

《劳动法》第四章专章规定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,其中明确规定,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。并且应该保障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。在此,需要提示的是,法律规定每周休息至少一日,所以有的用人单位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基础上,实行每周单休制的,也是符合规定的。如果,企业因为自身原因需要实施综合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时制的,需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,经批准,可以实行。

根据《劳动法》四十一条的规定,如果,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的需要,需要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,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,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如果确实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,每日延长的工作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小时,同时,劳动者每月加班的时间,总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
法律也不是冰冷无情的,如果确实出现了“自然灾害、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,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,需要紧急处理的;”、“ 生产设备、交通运输线路、公共设施发生故障,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,必须及时抢修的;”以及“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”的,是可以不受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一条约束的。

我司简介:

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3月,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及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,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《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》。

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、人才租赁劳务派遣、业务外包、社保及公积金事务性管理、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。截止到目前,骏伯已为数千家大、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,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。

全国333个城市:陆续建立了以广州、北京、上海、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33个网点,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,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。

社保代理咨询服务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魏经理

手机/微信:13411160517

QQ1250216152

地址: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98

报价单
0条  相关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