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

社保代理,劳务派遣,业务代理,人力资源服务
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站内搜索
 
首页 > 招商代理 > 江门社保代理,江门社保代缴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守哪些规定
江门社保代理,江门社保代缴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守哪些规定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浏览次数: 64
商机区域: 全国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0-11-12 11:32
详细信息

关键词:江门社保代理,江门社保代缴,办理江门社保,江门职工社保代理,江门分公司社保代理,江门个体户社保代理,江门办事处社保代理服务,江门人力资源服务,江门劳务派遣服务。

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守哪些规定?

答:按照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守下列规定:

1)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2)劳动者提前三十日解除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。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辞职的,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,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还应当按照双方约定,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。

3)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。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一是在试用期内的;二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三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四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五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六是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,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七是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
4)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。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。

我司简介:

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3月,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及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,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《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》。

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、人才租赁劳务派遣、业务外包、社保及公积金事务性管理、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。截止到目前,骏伯已为数千家大、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,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。

全国333个城市:陆续建立了以广州、北京、上海、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33个网点,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,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。

社保代理咨询服务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魏经理

手机/微信:13411160517

QQ1250216152

地址:江门市五福二街四座8809

0条  相关评论